蒲教發(fā)〔2015〕34號
蒲 城 縣 教 育 局
關于印發(fā)《蒲城縣中小學教師師德考核辦法》的
通 知
各初中、中心校、縣直單位、民辦學校:
師德是教師隊伍建設的首要任務,強教必先強師,強師以德為先。為切實提高我縣廣大教師的師德素養(yǎng),樹立教育系統(tǒng)良好的師德師風形象,規(guī)范教師從教行為,優(yōu)化師德管理制度,按照市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蒲城縣中小學教師師德考核辦法》,現(xiàn)印發(fā)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積極貫徹落實。
一、高度重視,全面實施。各單位要結合實際,以“師德師風建設年”活動為契機,進一步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全面實施師德考核;要堅持把師德師風建設擺在教師隊伍建設的首位,切實加強師德教育,完善師德管理各項規(guī)章制度,積極開展師德師風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消除教育教學與管理工作中的不良行為和影響,引導廣大教師自覺遵守師德規(guī)范,營造教師愛崗敬業(yè)的良好氛圍。
二、強化監(jiān)督,規(guī)范懲處?h局將把各基層單位師德考核執(zhí)行情況納入年終目標責任考核之列。各單位也要建立相應的考核制度,同時要積極構建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廣泛參與的師德監(jiān)督體系,建立多種形式的師德投訴、舉報平臺,廣泛接受群眾監(jiān)督,及時獲取掌握師德信息動態(tài),及時發(fā)現(xiàn)并糾正不良傾向和問題,將違反師德行為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
縣局設立違反師德舉報電話:0913-7237902,0913-7212897,舉報信箱:jyj897@163.com。對嚴重違紀教師,將依法依紀予以嚴肅處理,并在全縣范圍內(nèi)進行通報。各單位也要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向社會公布。
蒲城縣教育局
2015年5月13日
蒲城縣中小學教師師德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職業(yè)道德建設,努力辦好人民滿意教育,依據(jù)《教育部關于建立健全中小學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陜西省關于加強中小學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渭南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渭南市中小學教師師德考核辦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系統(tǒng)實際,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教育為主的原則。充分發(fā)揮考核的導向作用,引導教師認真踐行師德規(guī)范,不斷提高師德修養(yǎng)和教育教學能力。
(二)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充分尊重教師主體地位,嚴格按考核程序和考核標準進行考核,力求全面客觀評價教師職業(yè)道德素養(yǎng)。
(三)堅持過程性評價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將教師的日常行為納入師德監(jiān)督體系,在年度考核時進行綜合考查評價,確定考核等級。
二、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各級各類學校全體在職教師。
三、考核內(nèi)容與評價標準
(一)考核內(nèi)容:主要包括《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規(guī)定的愛國守法、愛崗敬業(yè)、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六個方面,具體內(nèi)容詳見《蒲城縣中小學教師師德考核評價標準》(附件1)。
(二)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秀(90分以上)、合格(60-89分)、不合格(59分以下)三個等次,其中優(yōu)秀等次不超過20%。
(三)教師有以下情形之一,經(jīng)查實,師德考核“一票否決”,直接定為“不合格”。
1.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
2.私自辦班、私自在校外兼課、兼職,或?qū)ΜF(xiàn)任教學班的學生進行有償家教,屢教不改;
3.向?qū)W生推銷、代購教輔資料或其他商品,謀取私利的;
4.利用職權強迫、動員、誘導學生參加校外機構組織的講座、培訓等各種形式有償輔導或服務的;
5.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錢物,或要求學生及家長為其謀取利益的;
6.違反上級規(guī)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擅自收取學生費用的;
7.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且造成嚴重后果的;
8.擅自停課或在課堂上吸煙、接打電話、酒后上課,造成惡劣影響的;
9.組織誘導學生參加非法組織、“黃、賭、毒”和迷信活動,或向?qū)W生傳播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反動言論等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10.工作失職、瀆職造成學生人身安全責任事故的;
11.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到紀律處分的;
12.其他嚴重損壞教師形象和聲譽的行為。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方式
師德考核以學校為單位組織實施,每學年末進行一次。
學校應成立由校(園)長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中層干部代表及經(jīng)民主推薦產(chǎn)生的一線教師代表為成員的師德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其中一線教師代表不得少于成員總數(shù)的50%。領導小組負責對具體考核工作的實施。
學校應結合自身實際,細化考核內(nèi)容和評價標準,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經(jīng)校教代會或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后實施。學校制定的實施細則應于5月20日前報教育局人事股備案。
(二)考核程序
1.自我評價。被考核人對照考核內(nèi)容和評價標準進行自我評價,填寫《蒲城縣中小學教師師德考核表》(附件2)。
2.民主評議。師德考核工作小組以適當形式組織教師、學生、家長對被考核人進行評議。
3.綜合評定。師德考核工作小組根據(jù)自評和民主評議的情況,在量化的基礎上,結合教師平時的師德表現(xiàn),綜合評分,逐一提出并確定考核等次。
4.公示結果。師德考核工作小組以適當形式公示考核結果。其中,師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師應在全體教職工范圍內(nèi)通報,獲得優(yōu)秀等次的教師必須在全校范圍內(nèi)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5.存檔備案。學校要為每位教師建立專項師德檔案,考核結果公示后,每位教師師德考核表要存入師德檔案,做為考核結果應用的依據(jù)。同時填寫《蒲城縣中小學教師師德考核情況統(tǒng)計表》(附件3),報教育局人事股備案。
6.權益維護。被考核人對年度考核結果如有異議,可向單位師德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申請復核。其中,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人員,如對復核意見不服,可在接到復核通知之日起10日內(nèi)向上一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五、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對師德考核為“優(yōu)秀”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評選特級教師和晉升教師職務、推薦教學能手,選培學科帶頭人和教學名師。
(二)評選優(yōu)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師德標兵等各類先進,當年師德考核必須為優(yōu)秀等次。
(三)師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應定為不合格,并在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職務(職稱)評聘、崗位聘用、評優(yōu)樹模、特級教師、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和教學名師評選等環(huán)節(jié)實行一票否決。
(四)師德考核“不合格”者,學校領導要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經(jīng)勸誡仍不改正的,要調(diào)整工作崗位或高職低聘。對有嚴重失德行為,影響惡劣者,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做出相應處理,直至清除出教師隊伍。對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附件:
1.蒲城縣中小學教師師德考核評價標準
2.蒲城縣中小學教師師德考核表
3.蒲城縣中小學教師師德考核情況統(tǒng)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