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縣教育局
關于辦理校車使用許可的通知
各初中、有關民辦學校:
根據(jù)《渭南市教育局關于申請辦理校車使用許可的通知》(渭教發(fā)﹝2013﹞15號)文件精神,結(jié)合我縣當前校車使用許可辦理的工作進程,現(xiàn)就辦理校車使用許可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辦理時間
2013年4月17日至4月25日
二、受理范圍
申請辦理校車許可的車輛是必須具有辦學資格的公民辦學校、幼兒園購置的國家標準校車且專門用于接送學生上下學。非國家標準校車,非學校、幼兒園產(chǎn)權所有車輛暫不辦理使用許可手續(xù)。
三、申請辦理材料
已取得國家標準校車,學;蛴變簣@向教育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如下資質(zhì)材料:
1、辦學許可證原印件
2、法人身份證原印件
3、購車發(fā)票原印件
4、車輛強制保險原印件
5、車輛責任保險原印件
6、校車駕駛?cè)藴蜀{資格證原印件
7、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原印件
8、車輛注冊登記(車牌號、車輛行駛證)原印件
9、校車運行方案(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和?空军c)
10、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接送制度、隨車教師職責、司機職責、接送記錄)
四、注意事項
1、各初中要高度重視校車使用許可辦理工作,切實負起責任,督促轄區(qū)內(nèi)擁有校車的學校、幼兒園按要求申請辦理校車使用許可,確保校車使用許可辦理工作有序進行。
2、已經(jīng)教育局、交警隊、交通局審核通過校車使用許可的學校、幼兒園需補充提交材料第1、2、3、6、7、8項(見上面的申請辦理材料),所提交材料要按順序裝訂,封面見附件1,并如實填寫《校車使用許可申請登記表》(見附件2),于4月20日參加校車駕駛員安全知識培訓時提交。
3、對于目前還未辦理校車使用許可的學校、幼兒園,請務必于4月25日前按我縣校車使用許可辦理流程提交申請辦理材料,一車一袋,并如實填寫《校車使用許可申請登記表》。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負。
附件1: 《蒲城縣申請辦理校車使用許可補充材料》
附件2: 《校車使用許可申請登記表》
蒲城縣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