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招生辦張薇 瀏覽:3397次發(fā)布時間:2012-11-25 16:28
蒲城 縣 教 育 局
關于印發(fā)《蒲城縣教育局2013年高考報名
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縣管高中、有關民辦學校:
《蒲城縣教育局2013年高考報名實施辦法》已經(jīng)研究通過,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嚴格貫徹執(zhí)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蒲城縣教育局
2013年高考報名實施辦法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的服務考生,遏制無序競爭,亂挖生源之風,消除不良社會影響,順利完成2013年高考報名工作,根據(jù)省、市文件及會議精神,針對我縣現(xiàn)實,擬定以下實施辦法。
一、資格審查
1、縣上成立資格審查領導小組。組長:澹臺典譜;副組長:吳庚年、井志新;成員:高定亮、何躍進、趙新文、馬雷記,各報名學校校長。各報名學校也要成立由校長任組長、有關人員參加的資格審查小組。
2、在校生的資格審查實行校長負責制,重點是非本縣身份證號和戶籍有遷轉(zhuǎn)史的報考生。
3、各校要在
4、教育局紀委牽頭由監(jiān)察室和基教一股將對各校欲報名考生的資格進行復查,不符合條件者不得報名。
5、現(xiàn)未在我縣就讀,且戶籍在我縣的應、往屆考生資格由縣資審領導小組審查。
6、資格審查必審材料:
①學籍或?qū)W籍證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
②戶口本
③二代居民身份證
④學考準考證或其它材料
⑤縣局提供給各校的報名考生花名冊。
二、報名辦法
1、在我縣就讀的應、往屆學生在現(xiàn)就讀學校報名。
應屆生以現(xiàn)在的電子學籍為準,往屆生以今年11月期中考試中有成績的名單為準。
2、各校應以班為單位將現(xiàn)在校學生二代身份證收集,并按花名冊(花名冊由縣教育局提供)順序捆扎,并標簽標明班級、數(shù)量,經(jīng)審查后錄入。
3、戶籍在我縣而未在我縣就讀的和未在花名冊之內(nèi)的各類考生一律到縣招生辦報名,各校不得接收、代報。這類考生,由教育局按比例隨機分配掛靠在各校,后續(xù)的評語填寫、體檢、建檔等工作由各校負責。
4、對于未在花名冊之內(nèi)確屬本校戶籍在我縣學籍考生,由各校在
5、暫未具備二代身份證的合格考生,由學校造冊書面上報縣招生辦,報經(jīng)市招生辦審批后方可報名。
三、時間安排
1、2012年11月下旬做好學生的咨詢、資審、二代身份證收集和信息錄入及報名條的發(fā)放和報名平臺學校用戶端的檢修與班級用戶的添加工作。
2、11月26、27、28日各校統(tǒng)一到招生辦錄入身份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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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招辦報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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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求和措施
1、有問題及時溝通,不得誤時誤事,按時上下班,12月上旬的雙休日照常上班。
2、各校應給學生提供必要的設施和場所,并做好組織工作,縣招辦的報名地點設在二樓大辦公室。
3、各校應在身份證信息錄入前,在報名平臺上添加報名班級等信息,添加的報名班級信息應與縣局提供的信息一致。
4、對于采取不正當手段違規(guī)報名的考生,將在報名信息審查時直接刪除已報名的一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及代報學校負責。
5、堅決杜絕花錢買學生,遏制惡性競爭,維護教育形象。
6、現(xiàn)在我縣公、民辦學校就讀而戶籍未在我縣的學生,應盡快給其出具學籍證明,并通知回戶籍所在縣報名。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