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研學辦 瀏覽:3563次發(fā)布時間:2023-03-13 15:49
蒲 城 縣 教 育 局
關于開展春季研學實踐教育活動的通知
各片區(qū)、中心校,縣直學校、民辦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和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狠抓愛國主義教育和勞動實踐教育,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根據蒲城縣教育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fā)的《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意見》(蒲教發(fā)〔2018〕124號)和《蒲城縣教育局關于開展中小學生研學旅行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蒲教發(fā)〔2018〕144號)等文件精神,現就2023年春季研學實踐教育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探索地域文化,感受家鄉(xiāng)美
二、活動時間
研學計劃申報時間為即日起至3月30 日。
三、基地范圍
以縣域內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為主,視情況向市域內周邊研學實踐教育基地延伸。
四、活動程序
本次研學實踐教育活動嚴格按照《蒲城縣中小學研學實踐教育規(guī)程(試行)》(蒲教發(fā)〔2021〕116號)精神執(zhí)行,主要程序:
1.申報計劃。各學校根據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在充分征求家長和學生意見的基礎上,并獲得三分之二家長委員會和校務會成員表決通過后,形成研學活動方案。以學校名義向縣局申報,縣局在得到全縣各學校的申報計劃后,統(tǒng)籌安排各校出行時間。(申請單附件1)
2.行前報備。各學校研學出行要提前一周將《蒲城縣中小學研學實踐教育活動出行備案表》、活動方案交研學辦審核;應急預案、相關安全方面協(xié)議及參與師生的保險(沒有正式單據的加蓋服務單位公章即可)等材料交安穩(wěn)股審核。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報安穩(wěn)股備案、一份報研學辦備案、一份學校留檔,經同意后方可按時出行。(出行備案表附件2)
3.行中監(jiān)督。各學校出行前一天向教育局報告,安穩(wěn)股和研學辦安排工作人員參與活動,全程監(jiān)督,出現問題立即整改并記錄在案。
4.總結經驗。各學校在活動結束后,要及時召開師生、家長代表座談會,對活動過程、活動效果等進行認真總結,將學生書畫、作文評選展出,制作美篇、信息等音視頻宣傳作品報送研學辦(活動結束一周后將電子版、紙質版材料上交研學辦)。
五、注意事項
1.突出目標原則。研學實踐教育是一項校外教育活動,是學校教育與校外教育相銜接的創(chuàng)新形式,是綜合實踐育人的有效途徑。各學校、承辦機構要堅持育人為先目標,堅持公益性原則,盡可能鼓勵學生全部參加,收費須經三分之二家長委員會和校務會成員表決通過,帶隊教師所需費用可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對家庭經濟困難、殘障學生要減免費用,并提供相應的生活幫扶。
2.扎實開好“三會”。各學校在出行前,要適時扎實開好“三會”,即:一是開好家長(或監(jiān)護人)會,廣泛聽取家長(或監(jiān)護人)對本次活動的意見或建議,讓家長(或監(jiān)護人)知曉研學實踐教育活動意義、時間安排、出行線路、費用收支、注意事項等,并與學校簽訂自愿參加協(xié)議。二是開好學生會,對參加活動的學生進行出行安全、環(huán)境保護、文明禮儀和出行紀律等方面專題教育。三是開好工作布置會,對活動負責人、班主任、安全管理人員等進行安全防護等方面知識培訓,尤其要明確各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和崗位要求。委托的研學承辦單位要積極協(xié)助學校做好出行前的相關準備工作。
3.強化安全責任。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護,本著“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由學校自行組織的,要根據學生人數配備一定比例的帶隊領導、班主任和安全管理人員,也可吸收少數家長作為志愿者,協(xié)助學校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委托承辦單位承辦活動的,學校要依據蒲城縣教育局 蒲城縣文化和旅游局《關于規(guī)范中小學研學旅行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蒲教發(fā)〔2019〕2號)文件中基本要求和基本標準等對委托承辦單位的資質、交通工具、參與服務人員及其安全措施等進行審查,并做好行前、行中、事后的學生管理工作。有特異體質的學生原則上不參加活動,受委托的研學承辦單位必須為所有參加研學活動的師生購買研學實踐教育活動意外傷害保險。
蒲城縣教育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