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 城 縣 教 育 局
關于舉辦幼兒教師技能比賽的
通 知
蒲教發(fā)【2011】85號
各初中、縣幼兒園: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提高全縣幼兒教師的專業(yè)技能水平,打造教學基本功扎實、富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幼兒教師隊伍,全面提升我縣學前教育質量,經研究,決定舉辦蒲城縣幼兒教師技能比賽,現將比賽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賽人員
全縣公辦幼兒園及經教育局審批的民辦幼兒園教師。(獲得2010年技能比賽前五名的人員不得參賽)
二、比賽時間
時間:2011年11月底(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比賽內容及基本要求
1、兒童畫:根據提供素材,現場完成一幅作品,提供紙張,鉛筆、彩筆、橡皮等用具自備,限時30分鐘。
2、彈唱:分規(guī)定曲目和自選曲目。規(guī)定曲目為現場抽簽, 準備2分鐘后自彈自唱;自選曲目在規(guī)定曲目完成后進行,除電子琴(鋼琴)外,其它樂器自備,限時5分鐘。
3、舞蹈:兒童舞、民族舞、現代舞任選。提供音響設備,伴奏(磁帶、碟片、U盤均可)、服裝、道具自備,限時5分鐘。
4、幼兒故事:從幼兒教材上自選。限時5分鐘。
5、幼兒園安全常識:以安全教材為主要內容,統一進行筆試測試,限時40分鐘。
四、比賽程序及辦法
1、各初中在本轄區(qū)內公、民辦幼兒園專任幼兒教師中進行初選,按照分配名額推薦上報。(附件1)
2、所有推薦到縣級的參賽者,須由初中組織認真填寫《蒲城縣幼兒教師技能比賽報名登記表》(附件2),經教育局審核后參加縣級比賽。
3、兒童畫、幼兒園安全常識測試集中統一進行,彈唱、舞蹈、幼兒故事等比賽逐人進行,抽簽決定比賽次序,現場打分,當眾公布。
4、所有參賽人員必須參加本次比賽設立的五個比賽項目,各項比賽逐項進行,分項計分。
五、評獎辦法
本次競賽活動設立全能獎、單項獎和優(yōu)秀獎。
1、全能獎。按參賽教師的各單項成績之和由高到低獎勵前8名。
2、單項獎。每個單項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獎勵前5名。
3、優(yōu)秀獎。根據比賽成績設優(yōu)秀獎若干名。
六、其它事項
1、組織開展全縣幼兒教師技能比賽活動,是切實加強幼兒教師隊伍建設,提高幼兒教師業(yè)務素質的重要舉措,希望各初中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組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著手準備此項活動,積極推薦優(yōu)秀選手參賽,確保取得預期效果。
2、各園要以本次競賽活動為契機,采取有效措施,動員教師人人參與,充分調動教師崗位練兵的積極性,抓實抓好幼兒教師課堂教學基本功練兵活動,為幼兒園的健康發(fā)展打造一支堅強有力的人才隊伍。
3、各初中要有專人負責,堅持公平、公開、公正、人人參與的原則,突出評選活動的群眾性和廣泛性,堅決反對弄虛作假、越級參評的做法,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并于11月24日、25日將初選情況總結及參賽報名登記表報教育局職教股,逾期視為放棄參賽資格。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