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曉鋒 瀏覽:1749次發(fā)布時間:2019-07-01 08:48
蒲城縣教育局
關于集中辦理校車政府使用許可及標牌的通知
各中心校,城區(qū)片區(qū):
為規(guī)范有序做好我縣校車政府使用許可及標牌申領有關工作,增強服務意識,提升辦結效率,根據(jù)《蒲城縣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精神,現(xiàn)就辦理校車政府使用許可及標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范圍及對象
全縣提供校車接送服務的小學和幼兒園,其校車政府使用許可有效期限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31日以前,均屬本次集中辦理的對象。
二、受理時間
2019年7月16日——2019年7月19日,共4天時間。
三、有關要求
1.各中心校(城區(qū)片區(qū))接此通知后,要迅速對轄區(qū)小學(幼兒園)校車政府使用許可及車輛標牌信息進行一次全面摸底統(tǒng)計,并對符合辦理條件的小學(幼兒園),要督促其準備相關申報材料,積極辦理相關手續(xù),逾期不再受理。
2.各中心校(城區(qū)片區(qū))要統(tǒng)籌安排,合理布局轄區(qū)校車運行線路,原則上不得增加新的?空军c,同時在初審校車時需各中心校(城區(qū)片區(qū))校長(主任)簽字并蓋章。
蒲城縣教育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