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曉鋒 瀏覽:1771次發(fā)布時間:2018-09-10 16:12
蒲教發(fā)〔2018〕109號
蒲 城 縣 教 育 局
關于印發(fā)中小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區(qū)、中心校,各初中、縣直單位、民辦學校:
為進一步推動我縣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安排部署落地生根,促進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根據(jù)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中小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的通知》(〔2018〕28號)、陜西省教育廳《關于開展中小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的通知》(〔2018〕12號)和市教育局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系統(tǒng)實際,經(jīng)縣局研究,決定在全縣中小學幼兒園開展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現(xiàn)將實施方案印發(fā)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扎實做好貫徹落實。
蒲城縣教育局
2018年9月10日
蒲城縣中小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教育部等十一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的《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以及陜西省教育廳等十一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的《關于印發(fā)<陜西省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等為要求,進一步健全我縣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組織機構、工作體制和規(guī)章制度,狠抓中小學生的欺凌防治工作,為創(chuàng)建陽光安全校園、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奠定良好基礎。
二、組織機構
成立蒲城縣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龐建軍 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王冬印 縣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董新莊 縣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來 雄 縣教育局黨委副書記
王軍峰 縣教育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郭紅煒 縣教育局黨委委員
裴 振 縣教育局黨委委員
成 員:機關各股室、校園中隊負責人,各級各類學校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基教二股,辦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長董新莊兼任,副主任由基教二股股長擔任,主要負責校園防治欺凌方案制定、工作督查、總結匯報等工作。
三、行動目標
建立健全縣、學校兩級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責任體系和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學生欺凌防治上下齊抓共管、責任落實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預防措施有效、處置程序規(guī)范的工作局面,推動形成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的長效機制,有效遏制學生欺凌事件發(fā)生。
四、工作任務
(一)成立工作機構,落實職責分工。縣教育局成立預防校園欺凌工作領導機構,并在蒲城教育網(wǎng)站公布具體工作機構、辦公地址、聯(lián)系電話等。各學校要根據(jù)實際成立由校長負責,教師、少先隊大中隊輔導員、教職工、社區(qū)工作者和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專項負責欺凌事件的管理、調查、協(xié)調及處置等工作。要明確學校相關崗位教職工特別是法治副校長或法治輔導員防治學生欺凌的工作職責和具體任務。要在學校醒目位置公開校園學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負責人、聯(lián)系電話),并通過校園網(wǎng)站、微信公眾號等向社會、家長進行公布(9月20日前)。
(二)健全工作制度,落實日常管理。各學校要制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各項規(guī)章制度,主要包括:相關崗位教職工防治學生欺凌的職責、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學生欺凌的早期預警和事中處理及事后干預的具體流程、校規(guī)校紀中對實施欺凌學生的處罰規(guī)定等。要加強與轄區(qū)派出所的協(xié)作,綜合治理,做好校園外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9月25日前)。
(三)開展“三個一”活動,落實預防措施。各校要扎實開展好預防學生欺凌“三個一”活動,具體為:開展一次學生欺凌專題教育講座,結合思想道德教育、安全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學生欺凌知識和反欺凌技能(9月14日前);開展一次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和摸排,及時查找可能發(fā)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jīng)發(fā)生、正在發(fā)生的欺凌事件(9月20日前);對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成員開展一次專題培訓,提升工作人員的處置能力(9月25日前)。
(四)建立工作檔案,落實處置程序。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為主,各校要建立并細化調查處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嚴重程度和教育懲戒欺凌實施者、安撫保護欺凌受害者的具體流程和辦法,并將本校學生欺凌事件及處置情況建立專門檔案。教職工發(fā)現(xiàn)、學生或者家長向學校舉報的,應當按照學校的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處理流程對事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由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事件是否屬于學生欺凌行為進行認定,并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處置?h教育局將建立并細化欺凌事件處理申訴和復查程序。確需復查的,由縣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組織學校代表、家長代表和校外專家等組成調查小組啟動復查。復查結束后,提出處置意見并通知學校和家長、學生,并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教育局備案。
(五)加強工作考核,落實長效機制。縣局將把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情況納入年度責任目標考評和文明校園創(chuàng)建之中。各校要建立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報告制度、應急預案、懲戒制度等長效機制,要堅持做到“預防為主,懲戒為輔”,治本與治標并重,確保校園欺凌零事故或低事故發(fā)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校要高度重視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提高認識,深入開展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確保學生欺凌防治各項工作落實到位、深入人心、取得實效。要隨時掌握本校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情況,做好輿情監(jiān)測,及時上報校園欺凌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對重大情況和突發(fā)性事件要第一時間上報。
(二)強化督查。后期,縣局將對各校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情況進行專項督查,重點檢查各校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應急預案、處置流程、日常管理、工作成效等情況。對因思想不重視、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縣局將通報批評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認真總結。各校要對照工作任務中的“五個落實”,總結經(jīng)驗、查找不足、及時改進。各校務必于9月30日前將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活動階段性總結、過程性資料等上報縣教育局基教二股(電子版發(fā)送至:pcjje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