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督導室朱富倉 瀏覽:3519次發(fā)布時間:2018-06-19 11:28
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責任督學工作的通知
各高中、初中、完全小學、民辦學校:
為了順利通過國家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縣和陜西省雙高雙普合格縣驗收,按照國家教育督導委員會《中小學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文件精神,督導室決定就各學校責任督學辦公室建設工作做出如下明確要求:
一、責任督學辦公室可單獨設置,也可與其他領導合并辦公。
二、辦公室門口懸掛“責任督學辦公室”牌。
三、辦公室設施配備:
辦公桌、辦公椅、計算機(接通網絡)、打印機、飲水機、辦公座牌(名稱:責任督學xxx)
四、辦公室內涵建設:
1.辦公室內五種制度裝框上墻(各學校自制)。
2.責任督學個人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每位責任督學每學期必須有一份工作計劃,每季度必須有一份調研報告。
3.責任督學工作臺賬記錄:每位責任督學每月至少到學校督查一次,并建好工作臺賬。
五、工作要求
1.各學校要高度重視責任督學辦公室規(guī)范化建設工作,加強責任督學辦公日常管理,按照要求配齊相應設備。
2.學校要結合實際不定期邀請責任督學參與學校有關主題活動,及時留存責任督學工作、巡視的影像資料及文字資料,建設專題工作資料冊。
附:
蒲城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