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縣教學研究室
關于開展基礎教育教學成果評選工作的
通 知
各初中、中心校,縣直單位、民辦學校:
根據(jù)渭南市教育局《關于開展陜西省第十屆基礎教育教學成果評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渭教基[2017]75號)精神,現(xiàn)就我縣開展縣級基礎教育教學成果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全縣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研究機構、電教機構以及教師個人,均可申報基礎教育教學成果。
二、成果內容
基礎教育教學成果內容包括:基礎教育領域內的德育、課程建設、課堂教學、教學評價、資源開發(fā)和應用等方面。這些內容可以是綜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側重。成果內容要反映我縣基礎教育教學改革與實踐探索的重大成果,必須直接對教學過程本身進行變革,接受教學實踐的檢驗。
校本教材暫不列入縣基礎教育教學成果評選范圍。
三、成果要求
(一)方向性。成果必須符合國家教育方針政策,以立德樹人為基本導向,體現(xiàn)時代精神和素質教育的核心理念,圍繞基礎教育教學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實踐探索,突出學生社會責任感、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yǎng),強調學生活潑、主動地全面發(fā)展。
(二)科學性。成果必須遵循學生身心發(fā)展和教育教學規(guī)律,關注學生個性差異,探索過程完整、方法嚴謹,經(jīng)過實踐檢驗,結果呈現(xiàn)客觀、真實。
(三)創(chuàng)新性。成果必須圍繞解決基礎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實際問題,創(chuàng)造性地提出科學的思路、方法和措施,認識深刻,見解獨到,易于操作,具有顯著的創(chuàng)新點和特色。
(四)實效性。成果必須經(jīng)過3年以上實踐檢驗,對于實現(xiàn)培養(yǎng)目標、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效果顯著,產(chǎn)生了廣泛而積極的影響,至今仍在教育教學中發(fā)揮示范引領作用。
四、申報主體要求
(一)個人申報縣級基礎教育教學成果,應當主持并直接參與成果的研究和實踐過程,并做出主要貢獻。
(二)單位申報縣級基礎教育教學成果,該成果應當體現(xiàn)單位意志,由單位主持成果的研究和實踐過程。
(三)教學成果由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共同完成的,由共同完成單位或個人聯(lián)合申報。
(四)個人申報與單位申報互不交叉。
五、申報材料要求
各單位報送的每一項教學成果均須認真準備如下材料:
(一)按要求認真填寫《蒲城縣基礎教育教學成果評選申報表》(見附件1)。
(二)撰寫成果報告,重在反映成果主要內容和實踐檢驗過程,字數(shù)不超過5000字。內容具體包括四個部分:
1.問題的提出;
2.解決問題的過程與方法;
3.成果的主要內容;
4.效果與反思。
(三)支撐成果的其它文字材料,如論文、案例等,總字數(shù)不超過8000字。
(四)成果獲獎證書復印件。
(五)教學成果中如含視頻材料,按AVI、MPEG、MOV等格式制作,其播放時間不超過20分鐘。
上述(一)—(三)項文字材料,要用計算機錄入(小四字體;第三項支撐材料提供成果發(fā)表刊物封面、目錄、正文和封底的復印件即可)。需簽字的必須親筆簽名。同時,使用A4紙雙面印刷,左側裝訂。
上述(一)—(四)項須提交紙質及電子版材料。
六、成果報送
(一)每項成果《申報表》、成果報告、支撐成果的其它文字材料、獲獎證書復印件,按照順序裝訂成冊(不需封面、目錄),一式2份,裝牛皮紙袋,在紙袋正面貼上所附材料明細表(見附件2)。
(二)各單位成果匯總表(見附件3)與成果材料一并報送,小學以中心校為單位,初中、縣直單位直接上報教研室教科研組,成果匯總表要加蓋公章同時發(fā)送電子版。
(五)報送時間:2018年1月26日之前,逾期不予受理。所有報送的成果材料均不退還,請自行留底。
聯(lián)系方式:7200059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