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縣教育局
關于對交流輪崗教師和特崗教師進行專項考核的通 知
各初中、有關縣直學校:
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交流輪崗教師、新招募特崗教師的思想工作狀況,科學評價其工作業(yè)績,進一步激勵這類人員更好地服務于基層學校,達到預期效果。經研究,決定對全縣交流輪崗教師、特崗教師2015-2016學年度上學期的思想工作情況進行一次專項考核,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時間
本次考核工作從2015年12月30日開始,2016年1月15日結束。
二、考核對象
2015至2016學年度全縣參與交流輪崗教師;2015年招募的特崗教師。
三、考核內容和辦法
1、考核內容。交流輪崗人員、特崗教師的考核內容分為德、能、勤、績四個部分共10項,滿分為150分(詳見附表1、2)?己说却畏譃閮(yōu)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其中優(yōu)秀等次比例交流輪崗教師嚴格控制在考核總人數20%以內。
2、考核辦法
(1)采取聽、查、訪、評的形式(聽,就是聽匯報;查,就是查備課、學生作業(yè)、學習筆記、期中考試成績等;訪,就是走訪學校領導、部分教師和學生代表;評,就是民主測評)進行,依據考核內容逐人逐項進行賦分,并匯總分值。
(2)民主測評。小學以校為單位,初中以教研組為單位,學校全體領導參與的形式進行,并匯總測評結果。
(3)確定考核等次。各考核組根據考核得分,結合民主測評結果,為被考核人確定相應的考核等次。具體標準為:分值在131-150分區(qū)間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分值在111-130分區(qū)間確定為良好等次;分值在91-110分之間確定為合格等次;90分及以下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對于參加測評人員中有三分之一以上人員評議等次為不合格的,則本次考核結果直接定為不合格等次;對于一學期內累計病假超過30天或事假超過10天者,本次考核不得定為優(yōu)秀等次;凡本學期事假超過20天者、連續(xù)曠職5天或累計曠職10天以上的,實行一票否決,考核結果直接定為不合格等次;凡本學期連續(xù)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guī)定予以解聘,并報人社局除名;對于確屬特殊情況未到崗且未到縣局辦理請假手續(xù)的,一律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同時,縣局、片區(qū)在對支教教師到崗情況專項檢查過程中有一次未到崗的,學期考核不得定為優(yōu)秀,不得參加全縣各類評優(yōu)活動;兩次未到崗的,考核定為不合格。
四、考核結果的運用
1、根據《蒲城縣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通知》(蒲教發(fā)【2015】55號)文件精神,“在教師評優(yōu)評先過程中,把交流輪崗的經歷和業(yè)績作為優(yōu)先考慮的依據。今后在教師評優(yōu)評先過程中,將進一步加大農村學校名額數量,城區(qū)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在評定縣級及以上先進榮譽時,必須有農村學校交流經歷!蓖瑫r,把交流輪崗考核結論作為評先、職稱評聘、職務晉升的優(yōu)先考慮條件,予以適當傾斜;凡是一學年中有一學期被考核為不合格者,當年不能晉升職務,下學年繼續(xù)頂崗支教,且不占本單位支教名額;一學年中兩次被考核為不合格者,當年年度考核應定為不定等次或不合格等次,當年不能晉升薪級工資檔次,并調離城區(qū)學校。
2、根據《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陜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繼續(xù)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文件要求,縣教育局每學期對特崗教師考核一次,市教育局不定期進行抽查,并將考核情況報省教育廳。對違反協(xié)議和學校規(guī)章制度的特崗教師,要進行嚴肅處理。對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受到嚴重影響等情況,經屢次勸解不改者,一經查實,將取消特崗教師身份和教師資格。
五、注意事項
1、對交流輪崗、特崗教師進行考核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各單位要引起高度重視,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在考核過程中要客觀如實地反映其工作情況,不得弄虛作假。對違反工作紀律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并通報全縣。
2、這次專項考核工作由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考核結果事關教師切身利益,各考核組要高度重視,熟悉考核標準及考核辦法,規(guī)范操作,確保考核工作的嚴肅性和有效性。
3、考核工作開始前,被考核人要將一學期來的思想、工作、學習等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寫出書面總結材料,經任教學校蓋章(任教在小學的還需主管中心校負責人簽字蓋章)后,交考核組帶回。
4、各考核組于2016年1月20日前,將考核結果及材料交教育局人事股。
蒲城縣教育局
2015年12月29日